根据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苏农科〔2025〕5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〉和〈灌南县唐响河、一帆河两侧夏季秸秆离田方案〉的通知》(灌农发〔2025〕46号)精神,现面向全县征集机手参与犁耕深翻还田项目,具体条件如下。
全县计划犁耕深翻还田10万亩,补助标准40元/亩(其中圆盘犁为30元/亩,超过计划的作业面积25元/亩。)。
2.必须安装信息化作业监测仪,作业机手须持有拖拉机驾驶证,其驾驶的拖拉机须证件齐全且年检合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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